案例一:“2005.2.13”长沙湘江大道爆燃事故
事故经过
2005年2月13日凌晨6:00左右,公司客户服务部呼叫中心接报警电话,湘江大道(西湖路口至劳动西路口段)发生燃气爆燃。运行管理部抢修队迅速赶赴现场,证实有十多个下水井和电力井的井盖被掀开,沿线有十多户居民的门面玻璃被震碎,无人员伤亡,造成近3000户居民的停气。
主要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
(1)焊缝开裂
(2)巡线不到位
2、事故间接原因
(1)连日阴雨造成地势下沉
(2)管顶回填土中有大麻石
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20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包括: 5万元
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性质认定:较大事故
事故的主要责任:
(1) 原长沙市燃气工程公司为该工程《湘江大道天然气工程》的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敷衍了事,毫无工作责任心,致使C07焊口对管偏差量达4mm,错边长度为焊口周长的2/3,原长沙市燃气工程公司应对此次负主要责任。
(2)长沙市政工程监理公司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很好的把住质量关,也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的次要责任:
(1) 运行管理部对巡线员没有制定行之有效巡线管理办法,也没有配备必要的巡线设备(包括燃气测漏仪),加之也没有督察的措施,致使巡线员没能及时的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2)原天然气公司工程技术部(现工程管理部)在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督管不力,致使该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也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亳州新奥工程质量造成燃气
泄漏燃烧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1月23日下午13点50分左右,储配站值班运行工发现外网压力不正常,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后,公司迅速启动抢险预案,对中压管网分区分段进行检查,同时将情况向总经理、安徽大区技术总监、市公用事业处等相关领导进行汇报。前来进行工作交流的商丘新奥公司总工及运营部主任也前往现场协助、分析原因。经过紧张的排查大约在晚上9点30分左右,在汤王大道(站前路至光明西路中段)发现天然气泄漏点。9点35分左右,110民警与公司相关抢险人员将站前路与光明西路路口进行道路封锁、警戒。
在9点40分对漏气管道进行安全放散后,迅速组织抢修队进行现场开挖,次日3点左右漏气管道开挖完毕。经现场勘查,漏气点是在De200的PE管道热熔焊接口处,全部脱焊后产生宽约2公分左右的空隙造成燃气泄漏。为了保证及时进行抢修,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后,迅速组织抢修队利用脱焊管段重新处理后进行电熔焊接,1月24日5点40分抢修完毕,6点05分恢复供气。
主要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PE管热熔焊接质量不合格,造成了管道的虚焊。
2、间接原因:当时施工实际埋深为1米,而现在埋深为2.6米左右,管道承重受力变化后造成管道拉伸、脱焊。
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造成气量损失约6800方,抢修施工费3000元,共计人民币20000元。
间接经济损失包括:
工作损失价值约1500元。
事故性质认定
1、按照事故责任划分:责任事故
2、按照责任者责任划分:
江苏天目安装集团溧阳市锅炉安装公司对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
中油郎威监理公司对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
整改措施
1、制定检测方案,将此施工队施工的管道进行焊口抽查检验和分段保压试验,并上升为A+类管段。
2、中压管网采取降压运营的方式,加大储配站外网压力监控和日常巡线力度。
3、今后两年建立SCADA系统,适时对外网压力变化情况进行检测。
4、对现有施工队进行教育,重点对PE焊工进行一次专业考试,对不同厂家材料的焊接参数进行确认,对焊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案例三:桂林2007.4.5工程质量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4月5日,公司按照工程部“针对中山北路主管与爱琴湾中压碰口”的申请计划,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按计划实施,安全科、运营部人员在当日14时到达施工现场,运营部根据动火施工计划要求落实了管网燃气排放及其它准备工作,安全科针对施工现场再次进行了细致的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在检验管沟准备用于连接的160PE管材外观时发现该PE管材有3处划伤或撞伤严重,伤痕深度已大于管材壁后的10%,因此根据燃气规范要求该管材已不能再正常使用只能割断或更换管材。
发现此情况后当即通知在场运营部主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监理、施工队负责人,对该PE管材受损情况进行了核实和验证,决定对该PE管材进行更换,施工计划推迟一天的决定。
运营部主任立即组织运营工作人员停止管网燃气排放工作,此时运营管网燃气排放已进行了约十几分钟时间,排放燃气量约100个立方。
主要原因分析
一、暴露了部分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监控工作存在有责任心不强、职责不到位、责任没到位、监控不到位的现象。
二、施工队施工人员未按照工程施工要求规范作业施工,而是在施工工作中存在野蛮施工、抢时间、不保质量、严重不负责的施工倾向直接导致出现以上问题。
三、针对此次施工质量问题,虽然发现及时未出现大的问题以及燃气事故,但仍属于一起严重施工质量问题。
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
排放燃气约100个立方。
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定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整改措施
组织工程部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工程部组织工程相关人员学习公司相关安全制度和燃气施工规范。
案例四:商丘2007.11.8工程质量造成燃泄漏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11月18日下午7点,公司调度室接到蒂和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电话--小区内闻到天然气味,怀疑燃气泄露,但具体位置不详,公司当即启动抢险预案。
经现场查找,发现向蒂和二期预留的中压PE90管末端封堵管帽焊缝处漏气,随后公司进行了抢修。
根据分析,此次漏气属于PE管焊接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在运行中受压开焊造成的泄露。据此,公司对施工单位、监理、现场代表分别进行了处理。
主要原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人员没有遵守PE管件焊接规程,焊接前对焊接面清理不到位。
2、物的不安全状态:管件二次使用。
3、管理的缺陷:监理与现场管理员没有按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现场材料管理不规范,应对潮湿环境的措施不到位。
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
直接经济损失:气量损失995元 ,抢修施工费用880元 。
人身伤害:无人身伤害。
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性质认定:责任事故。
直接责任:河南通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负主要责任,监理和现场管理员均负次要责任。
整改措施
以此次事故为教训教育员工,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挖掘出人员责任心不强,技能较低、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设备管理不到位、对环境影响的防范措施不够四点不足,并且制定改进措施,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